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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皇帝吃完,她就回寢室了。
她回去的時候,心裡還在想青禾那件事。
她人生中第一次碰到這種事,所以她沒辦法很快就忘記。
其實,剛才在試菜時,她就在想要不要向皇帝告狀。
大周律中說,未出閣的宮女其實都屬於皇上的女人,在皇宮侵犯宮女,這種行為是要被殺頭的。只要證實青禾不是和那太監亂搞,而是被侵害的,那麼,那個太監一定會被殺死的。
而青禾本人是無罪的,她可以選擇留下,或者拿一筆錢離宮。
這個律法在秦可看來特別好,因為女人一旦被侵犯,她受到的傷害就不僅僅是破處,身體損傷這麼簡單,它還會讓人一輩子心裡都有陰影。
只有侵犯女人的人死了,受害者的內心才會得到一些安慰。
可問題是,青禾不把那個人指認出來啊。她得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啊。
秦可心裡想著事,走路也沒怎麼看路。突然她不小心踢到了一顆石子,腳下一個踉蹌就往前撲去。
就在她以為自已會撲倒在地,摔個狗吃屎時,她卻被人攔腰抱住了。
“媽呀,好險,謝謝你呀……怎麼是你?”
秦可站穩腳,馬上就對救她的人道謝,可是,在看清楚那人的臉時,她就愣住了。因為救她的人竟是那個曾經調戲過她的太監!
他笑眯眯的說:“怎麼這麼不小心?”
這時候,他的手還摟在秦可腰上,肚子貼著她的肚子。
“啊……”秦可驚呼一聲,一把用力將他推開,然後頭也不回的卯足勁往寢室方向跑,一直跑到寢室,她才敢停下來。
此處她的寢室裡,其他人都坐在自已的床沿上吃飯。
他們一邊吃一邊說話,因為他們明天就正式開始當差了,現在個個都激動得很。
秦可跑進寢室,馬上就把外衣脫了,丟到桶裡,然後把早上洗乾淨的衣服拿來換上,再把桶裡的那件衣服洗了。
一想到她竟然還被那個變態太監摟過腰,她現在整個人都不好了。
她寧願當時就摔在地上也不願意被他碰。
她這舉動過於奇怪,週二忍不住問她:“秦哥哥,你怎麼還沒洗澡就洗衣服了?”
“哦,這個……衣服髒了,剛才吃東西時,不小心沾上了點湯汁。”秦可隨便找了個藉口說。
真正的原因是,因為衣服被那個變態太監碰了,她膈應。
她把衣服隨便搓洗了下,順手就掛了起來,然後坐到自已的床沿上,聽他們聊天。
他們吃飽之後,順手把碗洗乾淨,然後就去打水準備洗澡了。
秦可這會兒才調節好她的情緒,然後拿出她的書,繼續看了起來,不過,她卻一個字都看不下去,最後索性不看了。
她把書放在一旁,躺在床上休息。
天色漸暗,秦可估摸澡堂應該沒有別人在洗澡的時候,她才從床上爬起來去洗澡。
次日。
秦可去試菜時,週二等人也去當差了。
秦可今日情緒還是不太好,她始終放不下青禾那件事。
於是,試菜過後,她看到劉總管跟在蕭訣身後,就拉住他衣角,附到他耳邊小聲的把這件事跟他說了。
不過,她沒有把青禾的名字說出來。
劉總管聽聞後,就一臉平靜的問她:“你告訴咱家這件事,是想幹什麼呢?”
“我就是想說,你有沒有辦法把那個壞太監找出來。”秦可說。
“沒有!”劉總管幹脆又冷漠的說:“那個姑娘自已都不打算追究,難道要咱家動用許多人力物力去調查?”
“那,萬一他再欺負別的宮女怎麼辦?”
劉總管還是很冷漠的說:“倘若再發生這種事,別的宮女追究的話,到時候再抓捕他咯。”
他還叮囑秦可說:“別多管閒事,管好你自已的事就行。”
“哼,男人就是冷血!”秦可不滿的抱怨一句。
“你不是男人?”劉總管反問她。又加重了語氣對她說:“在宮裡像你這樣熱心腸,我能活這這麼久?早就死八百回了,你要想好好活著,就少管別人的事。咱家要去侍候陛下了。”
劉總管說完,袖子一甩,就大步離開了。
“我知道啦,別生氣嘛,對不起!”秦可衝著他身後喊了一聲。
看著劉總管走遠後,秦可又回到寢室。
她決定聽劉總管的話,不多管閒事,只過自已的小日子。
這時候,她的室友們去幹活還沒回來,於是她就把自已的衣服拿去洗。
她的身體已經好了,做什麼事都很方便了。
不過,沒有自來水這一點就很不方便的。
洗好衣服,她就回去拿書來看,一直看到中午,然後就去試菜,再回來睡個午覺,起來看一會兒書,接著去試菜,回來看書,洗澡睡覺。
接下來的十多天,秦可都是這麼過的。
她的室友們去當差了,他們除了晚上睡覺時間,幾乎都沒有交集了。
她的工作時間就是早、中、晚餐時間,是沒有假期的。因為皇帝每天都要吃飯,她每天都要去試菜。但是,她每天都有很多休閒時間。
而她的室友們,每月都有三天休息時間,但是除了吃飯睡覺,其餘時間都得幹活。
這些天,她已經把《大周律》看完,也把裡面的法規記完了。
她忍不住想,以後她要是能出宮,說不定她都可以靠做狀師過活。狀師就跟現代的辯護律師差不多。
狀師要熟讀律法,且能言善辯,她覺得她能行。
出宮……
秦可第一次有這個想法。
秦可第一次,開始有對未來的打算。
因為她試菜那麼久,都沒發生過意外,她開始覺得,說不定她會很幸運,能活很久很久呢。
如果她可以活很久,那她肯定不願意在皇宮過一輩子的,她要找機會離開皇宮。
如果她能離開皇宮,她就得找一個陌生的地方,自已賺錢營生。
她是不會回到原主家中的,她不會和原主的爹生活,也怕被那個富商找到。
如果要賺錢營生,她現在就有兩條路走了,一,做狀師;二,寫小說,或者寫故事給說書人。
其實她更喜歡寫小說,因為她原本就是寫小說的。
做狀師還容易得罪人。
而寫小說就不一樣了,她都不需要與人有多少交際。她甚至都可以不讓人知道書是她寫的,她只要給自已取一個筆名,披一個馬甲就行。
這個時候的人娛樂消遣的方式比較少,所以很多人愛看小說,也就是話本,不識字的人就看不了話本,但是他們可以去聽書。
這時候有文化的人也不多,她的競爭對手也不多,但她的受眾還挺多的,她覺得可以靠寫小說賺大錢。
人這一輩子,不就追求愛情與事業嗎?
她的要求不高,愛情與事業,有一個就很好了。
愛情她就不指望有了,但是她或許能成為富婆。
秦可有了目標,精神面貌都煥然一新了。在這之前,她都是過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日子。